电机壳温度过高引起十种原因, 目前使用的各种单相、三相电动机及各种电风扇,大部分属于异步电动机。这些电动机在使用中经常出现自身工作温度升高直至不能工作的现象。其原因分析如下:电动机绕组匝间、相间绕组之间、绕组和接地电阻之间有短路现象,因而形成绕组中电流增加使其温度急剧升高出现温度过高。 电动机铁心片与片之间绝缘破坏,使铁心中的涡流损耗增加,铁心发热剧增造成温度过高。
电动机过于频繁启动,由于启动时的电流是正常工作电流2倍以上,同样会引起绕组发热增加造成温度过高。电动机电气接触不良,使连接部件处的发热增加造成温度过高。 电网电压过高或过低时,使电动机绕组中的电流增加,导致发热造成温度过高。 转动部位的轴承损坏或缺油时,使转动部件摩擦增加或撞击造成温度过高。 电动机散热部件出故障或通风道堵塞,造成温度过高。 电动机工作时环境温度过高。
三相电动机缺相工作时,使另外两相绕组中电流增加,造成绕组温度过高,单相电动机启动绕组断线时,同样会使主绕组温度过高。 电动机在过载情况下长期运行,也会引起绕组电流过大,使绕组发热增加造成温度过高。
大连电机壳防护分级自 1985-10-1 起执行,本标准适用于旋转电机外壳的防护分级。 本标准规定了电机壳对以下两种防护的各个等级的含义、标志方法和试验考核要求:第一种防护: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部分和触及壳内转动部件(光滑的旋转轴和类似部件除外),以及防止固体异物进入电机。
第二种防护:防止由于电机进水而引起的有害影响。本标准仅考虑在各个方面均符合设计规定的外壳,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外壳的材料和加工工艺应能保证其性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仅为人身安全而设置在外壳周围的栏栅应不算作外壳的一部分。 本标准不规定电机防止机械损害或潮湿(由凝露所引起的)、腐蚀性气体、霉菌、虫害等条件下的防护等级;也不规定电机在爆炸气体环境中运行的防护等级。